发布时间:2024-11-09 20:10:30 来源: sp20241109
珊瑚礁生态系统是我国典型的海洋生态系统,在保护海岸线、维持生物多样性、促进全球碳循环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珊瑚礁保护修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将进一步加强珊瑚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动提升珊瑚礁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通知》提出建立健全调查评估和预警监测体系,包括开展珊瑚礁生态系统调查评估,利用全国珊瑚礁生态系统基线调查成果,开展全国珊瑚礁生态系统现状调查评估,掌握珊瑚礁生态系统分布、生态状况及变化趋势等,纳入海洋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和自然资源“一张图”,逐步构建全国珊瑚礁生态系统调查评估业务体系;加强珊瑚礁生态系统预警监测,明确我国珊瑚礁生态系统预警监测范围、重点区域、关键指标等,逐步完善连续观测监测和早期预警监测业务体系。
在加强珊瑚礁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强化珊瑚礁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珊瑚礁实行严格保护,对生态保护红线外新发现的造礁石珊瑚和修复后新形成的珊瑚礁,根据生态重要性评价结果和划定规则适时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探索将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有保护潜力的珊瑚分布区纳入自然保护地。同时,加强涉及珊瑚礁生态系统的项目用海用岛管控。禁止采取迁地移植修复。
在科学实施珊瑚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方面,《通知》强调强化分类施策,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加强生态修复项目监测监管。珊瑚礁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单位要严格落实修复方案要求,并预留资金开展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监测、效果评估以及后期管护等工作。自然资源部相关海区派出机构要采取抽查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通知》提出,探索推进珊瑚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包括探索开展珊瑚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基于珊瑚礁生态系统调查评估结果,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生态价值核算试点,并将珊瑚礁生态系统纳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鼓励社会资本和民众参与珊瑚礁保护修复。
(责编:郝帅、申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