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13:14:52 来源: sp20241105
“以往说到巡回审判,我们常把法庭搬入村居,通过宣传引导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我们是否可以尝试将巡回审判搬入大学校园,为大学生奉上一堂精彩的庭审实景体验课?”
“校园巡回审判如何与大学生学习生活紧密结合,吸引他们的关注,又能兼顾考虑庭审程序的教学要求,‘寓教于审’?”
“如何确保庭审安全?被告人席距离第一排观众有几米?有没有安全隐患?”
近日,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的精心策划和上海政法学院的大力支持下,一场真实生动的庭审现场教学搬到了上海政法学院。
一场真实生动的庭审现场教学
“现在开庭!”
下午2时,审判长敲响法槌,被告人杨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在上海政法学院模拟法庭内正式开庭,上海政法学院300余名在校师生“零距离”“全景式”观摩庭审。
2022年12月,被告人杨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中国银行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及绑定的手机提供给他人使用并非法获利。经查,上述银行卡收取、转移非法进项资金共计人民币185万余元,其中包括查证属实的刘某等4人的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
被告人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杨某处依法扣押作案工具银行卡2张及手机1部。法庭查明,杨某曾于2019年4月因抢夺罪被贵州省某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庭审总时长1小时,经过法庭调查,控、辩双方举证,法庭辩论,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杨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的犯罪罪名及认定其系累犯、属如实供述罪行的公诉意见正确,且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确认。
最终,青浦区法院以被告人杨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1部及银行卡2张均予以没收。
一堂发人深省的法治课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说法。
校园巡回审判不仅仅是真实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更是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我管促共管”的诉源治理“实践课”。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是协同教育部门、各类院校做好在校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大量“帮信罪”案件参与者以青年、低收入、无固定工作人员为主,甚至有不少在校生涉案情形,以巡回审判方式审理这样一起“帮信罪”案件对大学生有极大的教育意义。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副院长石俭平表示,这次庭审程序非常规范,法庭辩论很精彩,是一堂名副其实的示范教学课。
一场理论与实践的“双向奔赴”
“帮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当前电诈及关联犯罪特点是什么?”“打击电诈及关联犯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哪些?”……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为学生们现场答疑解惑,围绕我国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基本情况,针对刑事犯罪对犯罪人本人产生的刑事处罚外的直接附随后果、对犯罪人的家庭成员或亲属产生的间接附随后果进行详细介绍。
“这次庭审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作为被告人的同龄人,看到他在现场痛彻心扉的陈述,我们深受教育。原本以为电影中的情节距离我们挺遥远,但这次活动让我们了解到,可能看上去帮个忙的‘小事’,实际上是违法犯罪的‘大事’,我们要时刻敲响警钟!”活动结束后,观摩活动的学生表示。
此次巡回审判入校园,通过庭审、授课、交流、普法“四合一”的活动形式,将审判实践与法学教育紧密结合,使法官判案“看得见”“听得懂”,让广大师生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神圣性、权威性有了更直观的认知。
据悉,近年来,为进一步推动院校深度合作,促进审判实践与法学理论有机结合、双向交流,青浦区法院不断探索优化现代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今年3月,成立“青雁讲席”讲师团,选派13名青年法官到高校讲授司法实务课程,开启司法实践向高校教学“输出”审判成果的先行探索;
今年9月,“青思讲堂”正式开讲,邀请高校专家学者就理论争议、法律争点问题到人民法院答疑解惑,理论研究成果源源不断“输入”并指导法院审判工作实践。
随着“输出”与“输入”间的双向良性互动,青浦区法院院校合作工作从初定框架到逐步落地落实,深入推进。
(责编:薄晨棣、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