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6:38:49 来源: sp20241109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加强就业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管理,严格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政策。
通知明确,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用人单位履行义务的法定代偿方式。各地要严格落实相关政策,依法依规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推行“铁脚板+大数据”,免费为有需要的企业和残疾人提供招聘对接服务。
通知同时明确,支持和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残疾人就业服务,合理设定并明示收费标准。依法打击向残疾人违规收费或克扣工资等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行为,营造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管理,支持和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残疾人就业服务,依法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行为,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一系列具体举措为残疾人就业撑起“保护伞”。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才战略与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学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实际上是践行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的具体举措,对于巩固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需要更好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全力保障重点群体高质量就业,加强对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是人社部门在稳就业工作上长期坚持的方向。业内专家表示,本次出台的新规定,有助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推动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体系建设,为残疾人创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恰逢其时。
“人社部门可考虑在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等方面发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更好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进而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社会环境。”李学明指出。
(责编:温璐、邓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