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法为劳动者健康权益撑起“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4-11-09 22:19:49 来源: sp20241109

   中新网 南京1月12日电 (徐珊珊)1月12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供图

  《条例》突出预防为主,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明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管理要求,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细化职业卫生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强调保护有职业禁忌等特殊劳动者权益。

  根据《条例》,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将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查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等。

  《条例》规范诊治服务,保护职业病病人合法权益,重申劳动者依法要求职业病诊断权利,明确规定如何处理有异议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同时,《条例》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调查的启动条件、调查时间及调查内容作了规定。

  《条例》还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完善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