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布新中考改革实施方案,解读来了!

发布时间:2024-11-05 07:52:24 来源: sp20241105

人民网北京12月1日电 (记者孙竞)今天,北京市教委公布《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标新中考改革方案,明确各科目考试时间、等级成绩的划分标准、实验操作的指导意见等,现八年级学生起开始适用。

今年9月26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启新一轮中考改革,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为考试、考查和考核三类。其中,中招录取科目由此前的10门减至6门,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四门为考查科目;道德与法治科目笔试实行开卷考试,强化了综合素质评价的运用;物理科目将实验操作计入中考成绩。

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作为改革配套文件,对优化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等有关内容进行了具体说明,明确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随教随考随清

在考试时间安排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随教随考随清,地理、生物学和信息科技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笔试)、物理、历史、化学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末。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仍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分别安排在九年级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

实施方案中规定了考查科目等级成绩的确定方式。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考查科目等级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等及以上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每门科目成绩达到原始分满分的85%(含)以上为A等,原始分满分85%以下至满分的70%(含)为B等,原始分满分的70%以下至满分的60%(含)为C等,原始分满分的60%以下为D等。据介绍,等级成绩的划分标准一方面与现行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划分标准保持一致,同时也与学校日常教学中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的教学评价标准一致。

在成绩的应用上,按照实施方案,用于初中毕业时,所有科目合格方可毕业,凡考试不合格的,区教委制定补考办法,补考成绩只计合格/不合格。用于中招录取时,6门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道德与法治科目采用开卷考试形式

按照新中考改革方案,道德与法治科目采用笔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素质评价计入成绩,分值为10分。笔试采用开卷考试形式,将增强试题的开放性、实践性、选择性,倡导答案的多元化,注重考查学生的思维过程,为多角度思考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提供更大空间,从而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形成与发展,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也进一步明确了综合素质评价的计分方法,即每名学生满分为10分,根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中关于学生在校期间受处分情况有关记录进行扣分,扣完后剩余的分数即为综合素质评价得分。学生在校期间未受处分的,道德与法治科目综合素质评价即得满分,为10分;初中阶段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的,予以扣分,受多次处分的,累计扣分,扣完10分为止。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初中阶段受到过处分,但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奖励和处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撤销的,是不扣分的。

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增加实验操作环节

根据实施方案,此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增加了实验操作环节。

在考试内容上,物理和化学科目的考试内容为课标规定学生必做的实验,生物学科目考试内容为课标建议的探究或实践活动。上述实验选取自初中教材中的经典实验,很多教师已在日常课堂上操作演示过,很多学生也动手操作过,实验仪器都是学生上课时经常见到用到的仪器,完成实验的条件也相对简单,因此,学生只要在课堂上按照老师的指导认真动手实践即可,不会增加额外的负担。

在考试形式上,三个科目按照学科特点确定实验操作考试形式,其中物理、生物学科目要求全部融入日常课堂教学、随堂组织,化学科目包括随堂测试和集中测试两部分。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化学科目在随堂测试的基础上,增加由学校组织的集中测试部分,主要基于化学学科特点和促进初高中阶段学习衔接的考虑,让学生通过动手实验操作来了解相关原理,激发学科兴趣,从而为下一阶段的学习和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据了解,对于现八年级学生,随实际教学进度和安排,已经开展的物理和生物学实验,由学校统一认定。

(责编:李依环、熊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