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2 01:07:52 来源: sp20241102
中国人民银行5月17日宣布,拟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
再贷款规模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
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
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记者:吴雨
编辑:沈文、田宇
设计:刘羽佳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责编:岳弘彬、牛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