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05 11:47:39 来源: sp20241105

   中新网 沈阳12月21日电 (李晛)为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12月20日,辽宁省民政厅组织召开了全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视频会议。

12月20日,辽宁省民政厅组织召开了全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视频会议。辽宁省民政厅供图

  2023年10月,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并召开视频会议,对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作出部署。近日,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财政厅结合辽宁省工作实际,联合制定下发了《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召开视频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部署。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主要是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渠道安排资金,对低保家庭中经老年人能力评估为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集中照护服务进行差额补助。

  《通知》指出,最高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当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每名符合条件老年人享受的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参保人员不纳入救助范围。

  总体上采取“依申请、先评估、再入住、后救助”的原则,主要工作环节包括政策宣传、自愿申请、能力评估、入住机构、申领救助金等。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做到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地民政部门要把辖区内依法办理相应登记和备案,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满足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要求的养老服务机构名单公示出来,让救助对象能够就近就便选择到适宜的养老服务机构;在把低保家庭中完全失能老年人底数摸清楚的基础上,搞好政策宣传,并鼓励有意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自愿提出集中照护申请等。

  此外,会议就充分发挥中央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资金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重点强调了实际工作中需要把握的关键环节。(完)

【编辑:刘欢】